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三号)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已由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1022日表决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1223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11日起施行。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1224

 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