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选聘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伊春人大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提高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语言文字和逻辑学、综合类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或有丰富经验的实务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二)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任职资格;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有较强的民主法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职责范围

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主要是通过应邀参加会议、调研、论证、审查等方式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一)参与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地方立法项目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评估和修改工作;

(四)参与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及立法课题研究;

(五)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反映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对其他需要咨询论证的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325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公民自荐和单位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公民自荐报名。符合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条件的个人可自行报名。

2、单位组织推荐报名。由有关单位组织推荐1-3名符合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条件的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可以采取当面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下列4项报名材料的纸质版。第1项和第2项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rdfgw603@163.com

1、经盖章的《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推荐表》2份(见附件)。

2、近期两寸蓝底正面证件照(像素不低于413×6262张。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2份。

4、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

当面送达或邮寄地址: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97号),收件人:梅朵,联系电话:360225415636416116(邮寄件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以上报名递交的材料不论是否被选聘均不再退回。

五、选聘程序

()提出拟聘任人选。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报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并根据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需要、行业比例、年龄结构等因素提出拟聘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定。

()审定和颁发聘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拟聘任人选建议名单进行研究审定后,择优聘任。入选专家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并在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聘任期限。咨询专家聘期与本届人大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后自动解聘。对咨询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推荐表.docx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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