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已由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