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30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程,增强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适应立法法修订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事项的新要求,推进法治伊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宗旨和范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提出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项目,以良法促进善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

二、材料要求

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写明地方性法规项目的名称、立法目的、法律依据、立法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等。已形成草案初稿的,一并报送。公民个人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可以只提供项目名称和主要理由。

三、征集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等。

四、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五、征集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请注明“立法建议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请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人:贾春风
联系电话:3602254(办),3604151(传真);
电子邮箱:ycrdfgw2022@163.com;
联系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97号。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附件: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doc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