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人大调查组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19年4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三查(察)”工作安排,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赵晓峰带领下,于3月末4月初,先后深入到伊春区、翠峦区、西林区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还先后赴省内鸡西市、七台河市及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进行横向学习借鉴交流。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概况

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18年末,全市民营经济总户数(含个体工商户)54,994户,其中:民营企业8,493户(比2017年增加1,690户),占全部企业的83.3%。三次产业户数占比为:5.5% :27.4% :67.1%,主要从事森林食品、木材精深加工、北药加工、冶金建材等行业。个体工商户46,501户(比2017年减少531户),三次产业户数占比为:7.7% :7.6% :84.7%。从业人员达到22.5万人,占全市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49.2%;全市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130.1亿元,比上年增长7.5%,占全市GDP的47.3%;实现税收11.7亿元,比上年增长5.3%,占全市税收的54.4%。其中,民营规上工业企业45户,增加值同比增长6.2%,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3.1%,贡献率达66.3%。超亿元的民营企业7户,其中:西钢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3.5亿元,铁力葵花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南岔格润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金山屯东盟木业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西林龙钢兴达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铁力翔宇热电实现收入1.7亿元。

二、我市发展民营经济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相关政策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发了《伊春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18条),《伊春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伊春市重点民营企业和项目金融支持合作行动的意见》,《伊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伊春市开办小企业联保贷款的意见》,《伊春市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融资、减免税费、强化服务等政策支持。为了让民营企业加深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50条),举办了三期民营企业家培训班,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对《意见》进行详细解读,介绍政策含金量,引导企业对号入座,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

(二)降低准入门槛,发挥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力军作用。市政府及有相关部门进一步放开民营经济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了民营经济进入供水、供气、供热、电信增值服务等民生领域。取消了106项涉企审批,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准入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开展新增规上企业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要求,采取超常规举措,对临规企业采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降本增效,鼓励进入规上企业行列,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做大做强。2018年新增民营企业1,061户,比上年增长11.3%。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开复工项目40个,全市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4%。

(三)不断加大投入,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目前,有61户企业获得国家认证的民营科技型企业称号,有9户企业的产品获国家驰名商标,有15户企业获得 65 项国家级专利成果,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达到32个,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有29户食品企业55种产品认定为有机食品,有19户企业70种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全市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4个产品、SC企业(食品生产许可)234户,有14户企业通过市级科技成果认定。

(四)加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为小微企业发展的提供良好环境。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目前,全市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基地已经入驻企业287户,从业人员达7,830人。伊春市小微企业创业园于去年通过了国家工信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检工作,该创业园累计投入资金达1.4亿元,入驻企业85户,安置就业人员达2,203人。

(五)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努力打破金融瓶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我市“助保贷”和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的运行速度,让更多民营企业能够享受政策资金支持。2018年累计授信民营企业126户,线上小微企业快贷授信2902万元。市工信局与市人民银行发起成立了伊春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制定下发《伊春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实施方案》,承兑银行市工商银行为伊春市天济硅酸钠公司、龙钢兴达工贸公司等6家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贴现金额1,560万元。2018年共为我市民营企业争取省、市政策资金1,50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0,960万元。省政府奖励我市新三板上市的铁力四宝公司200万元已经到位。

(六)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努力为民营企业解决难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了市、市(县)区二级数据收集和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了工业“大运行、大服务”工作机制。实行分类指导,盯紧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强监测分析预警,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去年组织西钢集团、光明集团等6家公司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完成交易电量10.38亿千瓦时,累计节约电费5712.6万元,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我市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协同配套。组织35家中小企业,为光明集团配套生产专业化协作产品,统一打光明品牌,取得良好成效。加大我市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全年共组织我市民营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培训2,318人次。组织民营企业家到深圳等发达城市考察学习,开展企业交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引导我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认为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逐年提高,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感受到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商业银行为确保银行自身的收益,一旦认定给民营经济主体的贷款风险超出了银行所能够承受的限度,银行不会放贷解救民营经济主体的资金缺口。我市到目前为止只有中小企业担保公司2家,发挥作用极为有限。二是多数民营企业仍处于发展成长期,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够规范,在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低,抵押物不足,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十分困难。三是资本市场不健全、不活跃,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间资本缺少进入民营企业的合法渠道,企业难以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企业管理水平较低,发展速度缓慢。除西钢、光明等几个大型企业外,大多企业都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水平低下。一些企业经营者相对文化水平不高,思想不解放,依然延续家族式管理思维,公私不分,企业负责人既抓生产、销售,又管财务,企业管理不注重“以人为本”的宗旨,奖惩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健全的管理机构。多数企业经营管理者平时很少接受企业管理相关培训、继续教育等,只是凭借自身积累的经验管人管事,难以适应新常态下市场竞争的要求,致使企业发展缓慢。

(三)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健全,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民营经济总体规模普遍偏小,成长性不强,实力较弱,发展中遇到许多难题自身难以解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服务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以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法律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咨询、企业维权、企业辅导、融资担保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机构数量少,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尚不适应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企业诊断服务尚处空白,企业问题缺少专家智囊服务。全市网络等新媒体新技术应用服务水平较低,民营企业网络市场应用和开发明显出现短腿。

(四)民营企业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效应不明显。目前民营企业中的规上企业只占民营企业总量的0.5 %。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雷同、产业结构不合理、同质化竞争激烈、高附加值的产品少,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不强,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林都北药、绿色能源、森林食品等特色产业发展不充分,特色资源和特色产品价值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民营企业缺乏协作分工意识,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这与南方发达地区形成鲜明对比。我市企业家之间缺乏交流平台,一些本可以在市内解决的人才设备原料服务等要素舍近求远,增大了生产成本。除光明家具外,其他行业品牌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五)民营企业出现了招工难现象。受人口外流、企业效益下滑、收入较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民营企业普遍出现招工难、用人难现象,尤其是关键技术岗位所需要的技术人员难选难留,目前在岗员工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年轻员工缺乏吃苦耐劳思想,员工流动较快,企业员工忠诚度明显低于发达地区。人力成本上升幅度和企业效益提升幅度比例失调,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结合伊春实际,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和监管机构的主导作用, 引导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多层次融资市场发展,鼓励创新融资新模式,拓宽民企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积极倡导并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改善信用环境,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民营企业应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对企业经营的风险认识,避免过度融资、过度扩张。中小微企业主应主动积累个人及企业的信用信息、经营数据、佐证材料,为融资支持创造条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认真梳理各级各类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帮助企业掌握政策、运用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的有效落实。要加强对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分析研究,引导企业做好前瞻性对策和准备。我市出台相关政策要借鉴发达地市经验,根据实际,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下力争有所突破。积极研究探索民营企业集团化改组改革途径,支持民营企业间跨行业兼并改组,通过兼并、重组、控股、招商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产业集群。要积极研究探索民间资本进入民营经济领域的合法有效途径,活化民间资本市场,争取在政策上有所突破。

(三)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深入基层开展对口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定期走访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现场办公制、联审联批等工作制度和方法,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构建完善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用工信息等能够满足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网络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目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对民营企业发展十分必要。要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建立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责任制度、科学的组织管理体制、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推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加大企业家培训,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要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为我市企业之间、企业家之间合作交流搭好平台,建立经常性合作交流机制,互通信息,共同发展。要动员全市各类培训机构,从企业需要出发,制定培训计划,把民营企业用工难解决好。

(五)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将迎来新的大发展机遇期。数字技术正在引发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管理方式的持续变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既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天地,也为民营企业开发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提供了机遇。因此要采取积极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企业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民营企业改造升级,让企业焕发新活力,推进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