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7-2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研究室

 

——2020年7月27日在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伊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万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以“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在全省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伊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于大海主任为组长,其他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落实,并于2019年9月3日召开了启动大会,对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组成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副主任赵晓峰、张东海为组长的三个检查组,赴铁力市、嘉荫县、大箐山县、丰林县、乌翠区和市政务服务大厅,对市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三个检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汇报,对服务窗口单位进行了暗访,召开了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以背对背方式,与20户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以电话形式同35位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我市10个县(市)区分两批开展了对《条例》执法检查,并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检查结果的报告。我们还两次配合省人大检查组对我市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执行《条例》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条例》,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营商工作大格局。目前,全市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环境逐步改善,政府服务不断优化,良好舆论氛围初步形成,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条例》实施

1.制定相关制度,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市政府多次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并做出安排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市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伊春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点、方法、责任和分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疫情期间,为了作好“六稳”“六保”工作,出台了《伊春市援企稳岗促就业政策若干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1条》等规定,有力的支持了疫情期间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和就业。各地各部门将《条例》纳入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动《条例》贯彻执行。

2.广泛开展对《条例》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建立了联动机制,宣传普及《条例》,跟踪报道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依托电视报纸,开设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民生热线》《作风整顿优化环境进行时》等10余个专题专栏。依托“伊春发布”“林都营商”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及时公开正反两方面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3.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巡察和年度目标考核。2019年对22家市直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83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57条。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中省直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制定了《实施细则》,运用考核结果倒逼营商环境改善。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推行“清单式”管理。开展了权责清单认领和梳理工作,市级41个部门完成录入3301项,同步分类做好保留、下放、取消、委托、暂停实施、转变等事项认定。此外,全市范围内认领、梳理、填报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5454项、“互联网+监管”事项3869项,并对事项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2.深入推进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2019年初的50%提升到94%以上,平均办结时间缩短到3.7天,比承诺时限提速71.9%。加强了各级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37个部门87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629项纳入了“一窗受理”范围。全市公布了384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针对涉企涉民高频事项,推出了公积金贷款、不动产登记等24项“一件事”清单,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全面夯实营商环境信息化基础。一次性投入2268万元,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国家、省统一部署的政务服务门户、电子证照等8项重点任务,并结合我市实际,建设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改造等4个项目。目前,市、县(区)两级职能部门60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流程,已重新制作完成,实现了与省级门户对接。

(三)维护市场秩序,打造公平惠企的市场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各类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不增设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前置事项。为鼓励和支持外地企业来伊春落户投资,出台了《伊春市发展产业项目激励政策(试行)》,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于贡献大的项目还给予一定奖励。

2.减税降费。成立了伊春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减税降费工作的各项要求。2019年减税降费5.72亿元,其中,减税3.92亿元,降费1.8亿元。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上半年,共落实减税降费4296万元;减免1964户企业养老保险费2.68亿元,减免1358户企业失业保险费639.6万元,减免325户企业工伤保险费330万元;返还失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费3308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运行压力。

3.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帮助重点企业项目融资纾困。市农商行牵头全省27家农信行社,为建龙西钢集团、光明集团发放贷款10.7亿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格润药业、忠芝集团、林宝药业、宝宇生态科技等企业发放贷款2.75亿元。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采取展期、续贷、重组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5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162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展期、续贷1.39亿元;为中小企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6.07亿元。

(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创建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肃问责一切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创新执法方式,建设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减少自由裁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2.强化司法保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打击敲诈勒索企业的犯罪活动,严厉惩处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严肃查办无理刁难的不法行为。

3.加强监督问责,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查,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责专项整治。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69个,处理8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36人。

同时,聚焦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扎实开展“清赖行动”,全市102项失信违诺台账事项,已“清零”49项,累计偿还欠款3.6亿元,还款率达到64.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县(市)、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条例》的覆盖面、知晓率还有待于提高。营商主管部门和服务部门人员配备不到位,存在编少人缺现象,各别县区营商局只有两名编制,开展工作有困难。

(二)工作推进还不平衡。有的县(市)、区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缓慢,目前只有五个县区设立了服务中心,业务开展不平衡,政务服务事项,未实现“应进必进”;有的地方特别是乡镇政务外网基础薄弱,政务服务信息化、数字化应用效果还不明显。

(三)影响营商环境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个别地方政府还存在失信违诺的情况,一些政务服务窗口还存在服务质量不高、效率偏低、“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执法监管领域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现象。

(四)有的部门和单位,主动服务企业,送政策上门,抓优惠政策落实兑现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持续用力、不断向前推进的系统工程。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配齐配强营商管理和服务部门的人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着力解决权力下放不到位,接不好、办不了的问题。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着力搭建平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要创新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二)加快硬件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市级和10个县(市)区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乡镇、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主动深入企业,促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建立覆盖全市各级职能部门的“菜单式”政务服务模式,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由“部门物理叠加”向“网上功能集成”转变。同时,强化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向基层延伸,促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

(三)全面提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利用率。加快推进部门业务专网及独立应用系统与平台的对接及数据清洗转换,制定全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环节、要件和成本,推进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及移动端办理,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智慧政务”带来的便捷度。

(四)创新营商环境监督方式方法。运用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向,提升整改速度。充分利用监测点、监督员的作用,采取日常督办、受理投诉,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实现全方位监督。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协同开展督查、检查、暗访、核查等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