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6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安排,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天云率领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了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通过集中学习法规文件、召开调研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了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管理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止20211231日,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81.13亿元,负债总额57.4亿元,净资产总额324.29亿元。其中:行政性国有资产总额144.27亿元,负债总额28.48亿元,净资产120.21亿元;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36.86亿元,负债总额28.92亿元,净资产204.08亿元。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固定资产100.63亿元,占资产总额26.4%;流动资产49.05亿元,占资产总额12.87%;在建工程50.15亿元,占资产总额13.16%;公共基础设施175.51亿元,占资产总额46.05%;无形资产1.54亿元,占资产总额0.4%;保障性住房1.59亿元,占资产总额0.42%;政府储备物资、长期投资、文物文化资产等其他资产合计金额2.64亿元,占资产总额0.69%2021年处置各类资产127.4万元,收益全部上缴财政。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规,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先后出台了《伊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伊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伊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在管理中不断完善,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环节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提高行政单位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推进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已基本建立,形成了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市财政局建立了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把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从源头上控制资产的增量,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合理合规的配置,避免超额、超标准配置资产增加财政支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二是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管理责任,压实管理任务,夯实管理基础;强化资产会计核算,推动管理单位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要求,将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三是加大基础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抓好制度贯彻实施,细化资产管理工作流程,2021年市政府全面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及时解决问题;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市财政部门不断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网络化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制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财政部门与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联动,及时掌控单位资产存量,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动态监管,提升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性单位有效运转、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资产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在管理主体意识、制度建设、管理基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在资产管理中,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上还有待加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等管理责任还未真正落实到位。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处置不及时,疏于日常管理,造成固定资产实物不清,账实不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

二是资产管理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缺少内部控制制度,仅以财务管理制度代之,相关条款规定有限;管理岗位分工不明确,管理责任不清晰;缺少专业人员具体管理,资产管理员大多兼职或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全市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县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需要推进。因行政区划调整和我市原来实行的“政企合一”体制,资产分割较为复杂,各县区在资产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进度并不一致。目前,伊美区、金林区已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县区尚未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市本级与县区在资产日常管理信息交流方面联动较少,影响了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发展。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规范,创新管理方式,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协同配合、约束有力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绩效,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针对调研发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第一,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基础。严格遵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生命周期管理。要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加强预算管理对资产管理的约束,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促进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资产统筹调配和共享共用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有效使用,注重提高行政单位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

第二,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构建互相联系、互相制衡的内控机制,做实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挂钩的工作机制。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岗位职责,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岗位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抓紧妥善解决资产权属不清的遗留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第三,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协调发展。做好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继续完善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系统与账务系统的有机衔接,从机制上推进单位资产账实相符,实现资产与财务的管理融合。加强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科学有效运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推进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市对县区资产管理的工作指导和市、县区两级资产管理的工作协同,实现资产管理的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共同推进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升资产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