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2-07-07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点领域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这两个报告坚持全口径、全覆盖,重点突出,反映情况客观,问题分析到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是:

一、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基础

市政府要加强财政、国资、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资产统筹调配和共享共用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有效使用,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牢牢把握“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国有自然资源的完整保护、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更好发挥自然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二、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要严格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构建互相联系、互相制衡的内控机制,做实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挂钩的工作机制。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加强预算管理对资产管理的约束,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积极妥善处置资产历史遗留问题

客观认识分析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深入研究、分类制定历史遗留资产问题的处置办法和措施。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对账,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做到弄清家底,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

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协调发展

做好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继续完善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系统与账务系统的有机衔接,从机制上推进单位资产账实相符,实现资产与财务的管理融合;加强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科学有效运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