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07-02-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07年2月6日伊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伊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汝轩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