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玄轶冰为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