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1-03-30 来源:- 作者:教科文卫委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安排,3月30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瑞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市精神文明办主任等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程伟关于《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从制定《条例(草案)》目的意义、草拟过程、主要内容、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四个方面,对《条例(草案)》立法起草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专委会委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条例(草案)》总体上切合实际,现实可行,并从立法原则、相关行为规范、实施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及具体条文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吕瑞晏指出,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既是对我市多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宝贵经验的总结,也是文明城市建设走上法治化、常态化轨道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立法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议工作,圆满完成立法任务。
吕瑞晏强调,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依法履行专委会职能,按照立法计划要求做好审议《条例(草案)》的各项工作,规范立法基础材料,认真梳理审议意见,准备提请审议材料,确保《条例(草案)》圆满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