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瑞晏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11-26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1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瑞晏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务等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又深入到汤旺县乌伊岭镇黑臻食用菌公司和森工集团林业局分公司食用菌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了废弃食用菌包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相关情况。并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种植户和人大代表进行交流,征求《条例》贯彻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食用菌生产和废弃食用菌包处置跟踪管理,有效整治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问题,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检查组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条例》贯彻实施的根本遵循,坚持食用菌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统筹推进食用菌产业健康可持续、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持续加大《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和知晓率,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各地及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按照《条例》规定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发力,坚持把法律责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全过程,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