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副主任吕瑞晏、刘天云、张延杰及秘书长吴凤祯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敏,市政府副市长赵立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雷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刘天云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安排意见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监委关于提请刘洋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法院关于提请张秋妍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代丛龙等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拟任职人员所作的供职发言。


分组审议后,于大海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了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名单;大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的监督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紧跟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会议召开前,市审计局法规与审理科负责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