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

发布日期:2020-11-10 来源:- 作者:研究室

10月30日,铁力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开展了铁力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认真学习《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

铁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春光主持,铁力市人大副主任付明、刘雅文及铁力市八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参加学习。铁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涛,铁力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正强,铁力市副市长孙力艳,铁力市法院院长王连勇,铁力市检察院检察长任凤忠,各乡镇人大主席及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列席会议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2020年7月27日,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8月24日,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10月22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予以公布,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强调,《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是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对于建设绿色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形象、推动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建设,助力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铁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条例》,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履职能力,监督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增强公众爱绿护绿意识,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绿化水平;要明确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协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