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人大常委会学习宣传《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促进丰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0-11-18 来源:- 作者: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丰林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迅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社会各界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丰林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高潮。

开辟新闻专栏宣传《条例》。在《丰林新闻》中开辟学法专栏,专栏播发《条例》全文,让观众朋友全面了解《条例》内容,关心丰林县绿化事业发展,投身建设美丽丰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都能够努力做一名文明公民,为丰林县绿化事业添砖加瓦。此外,还利用丰林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条例》,使《条例》入脑入心,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宣传学习《条例》良好氛围。

利用屏幕条幅宣传《条例》。在文化宫大屏幕上播放《条例》全文内容,为户外人群学习了解《条例》创造了条件。丰林县内有电子屏的部门单位在电子屏幕上打出学习宣传《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字幕,在主要街道悬挂条幅,将学习《条例》、贯彻《条例》、遵守《条例》作为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公众爱绿护绿意识。

会前学法学习宣传《条例》。按照常委会会前学法规定要求,丰林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会前学法一项重要内容,安排法制委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条例》出台过程、背景及全文内容,丰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对“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深入基层宣讲贯彻《条例》。丰林县人大法制委联合司法局、党校,组成宣讲小分队,深入县内三个镇机关、团体、社区、学校等社会不同人群,向他们宣传制定《条例》重要意义,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认真遵守《条例》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三方面内容。通过宣讲,让全县人民深刻认识到实施《条例》对推动丰林县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建设,助力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